7. 職員
7.1 職員數目99名,當中包括4位專責照顧或保護聆訊案件的主任,11位主任及3位秘書專責酷刑聲請計劃,該人數的增加僅足以應付對本服務例行業務的需求,而未能提供空間以處理非例行的事況諸如員工抱恙或休假。
7.2 對於本服務首三級高級行政人員之 薪酬,已進行檢討。結論為,每級別的平均總薪酬與公務員體制中相對職位等級切合。
7.3 因週年活動自2003年由於預算撙節被擱置,自2006年起當值律師服務執委會成員及總幹事,自資為該服務員工舉行週年晚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