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English] [簡體] [網頁指南] [聯絡我們] [常見問題] [相連網頁] [圖像版]
  關 於 我 們
歡 迎 辭
宗 旨
我 們 的 服 務
我 們 的 執 委 會
當 值 律 師 計 劃
裁 判 法 院
少 年 法 庭
死 因 裁 判 法 庭
警 署 單 向 式 認 人 手 續
小 販 上 訴
引 渡 程 序
勞 資 審 裁 處
小 額 錢 債 審 裁 處
競 爭 事 務 審 裁 處
免 費 法 律 諮 詢 計 劃
法 律 諮 詢 中 心
電 話 法 律 諮 詢 計 劃
家 事 法
土 地 法 及 業 主 與 租 客 條 例
刑 事 法
僱 傭 法
商 務 與 銀 行 及 售 賣 商 品 條 例
公 共 及 行 政 法 憲 法
環 境 法 及 民 事 侵 權 法
一 般 法 律 常 識
港 區 國 安 法

免 遣 返 聲 請 法 律 支 援 計 劃

其 他
當 值 律 師 服 務 就 傳 媒 報 導 之 回 應

申 請 加 入 當 值 律 師 服 務 特 約 傳 譯 員 名 單 之 手 續




  電 話 法 律 諮 詢 計 劃 > 商 務 與 銀 行 及 售 賣 商 品 條 例

以 下 錄 音 祗 是 一 項 簡 略 介 紹 , 而 非 有 關 法 律 問 題 的 詳 細 資 料 。

你 在 進 行 任 何 會 有 法 律 後 果 的 行 動 之 前 , 請 先 請 教 你 的 律 師 , 或 到 就 近 的 民 政 事 務 處 , 要 求 面 見 免 費 法 律 指 導 計 劃 的 律 師 。



( 506 ) 借 貸 與 信 用 之 ( 四 ) - 「 做 會 」 與 信 用 咭

粵 語 聲 帶      國 語 聲 帶

以 下 的 一 段 錄 音 帶 , 是 介 紹 有 關 「 做 會 」 與 信 用 咭 的 。

一 般 來 說 , 「 做 會 」 是 不 合 法 的 。 做 會 的 人 通 常 是 從 一 班 人 當 中 等 集 一 筆 「 會 銀 」 , 轉 交 俾 出 到 最 高 價 去 「 執 會 」 的 一 名 「 會 仔 」 使 用 , 這 一 名 「 會 仔 」 就 答 應 分 期 供 會 償 還 。 「 會 仔 」 所 出 的 代 价 , 包 括 一 筆 利 息 , 其 他 做 會 的 人 先 收 上 期 利 息 , 數 目 通 常 更 高 , 經 營 或 參 與 非 法 做 會 受 到 重 罰 。

「 做 會 」 一 定 要 遵 照 某 些 規 定 才 算 合 法 , 包 括 「 會 仔 」 不 可 以 超 過 三 十 名 , 「 執 會 」 所 得 的 總 數 不 可 以 超 過 二 萬 元 。 做 「 會 頭 」 的 人 唯 一 的 合 法 利 益 , 就 是 先 收 一 期 會 銀 , 而 不 必 俾 利 息 , 即 是 俗 稱 「 收 會 頭 」 。

至 於 信 用 咭 , 就 是 不 必 使 用 現 金 去 購 物 或 享 受 服 務 的 一 種 方 法 , 要 取 得 一 張 信 用 咭 , 你 要 先 同 發 行 信 用 咭 的 公 司 簽 一 份 合 約 , 除 了 可 以 取 得 短 期 的 免 息 信 貸 之 外 , 信 用 咭 亦 利 便 你 保 留 一 份 開 支 紀 錄 。 信 用 咭 並 無 特 別 法 例 管 制 , 你 的 權 利 及 義 務 就 全 部 列 明 在 你 所 簽 的 合 約 內 , 所 以 簽 處 前 你 應 該 先 看 清 楚 。

有 一 類 信 用 咭 是 由 銀 行 發 出 的 , 這 種 信 用 咭 往 往 指 定 一 個 信 用 限 額 , 你 決 不 可 以 超 出 ; 你 已 經 用 了 的 數 目 , 會 有 一 份 帳 單 定 期 寄 給 你 核 對 。 你 如 果 不 想 立 即 付 清 全 數 , 亦 可 以 分 期 支 付 , 但 餘 數 就 要 徵 收 一 個 頗 高 的 利 息 率 , 通 常 是 月 息 兩 厘 左 右 。 VISA 咭 — 包 括 東 美 咭 或 匯 財 咭 — 就 是 一 個 例 子 。

另 一 種 信 用 咭 是 在 收 到 帳 單 之 後 就 要 立 即 付 帳 的 , 你 不 可 以 分 期 付 款 。 假 如 不 立 即 付 帳 , 你 就 不 可 以 繼 續 使 用 信 用 咭 , 公 司 更 可 以 控 告 你 , 追 收 積 欠 的 數 目 。 美 國 運 通 咭 就 屬 於 這 一 類 , 很 多 大 公 司 超 級 市 場 亦 發 行 這 一 類 信 用 咭 , 但 通 常 要 求 你 直 接 在 銀 行 戶 口 自 動 轉 帳 找 數 。


上 一 頁 返 回 頁 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