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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 年 6 月 30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在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上 通 过 将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法 》 加 入 列 于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基 本 法 》 附 件 三 的 全 国 性 法 律 ,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实 施 港 区 国 安 法 。 此 法 例 包 括 以 下 四 项 严 重 罪 行 :


(一) 分 裂 国 家 罪 ;  
(二) 颠 覆 国 家 政 权 罪 ;  
(三) 恐 怖 活 动 罪 ;  
(四) 勾 结 外 国 或 者 境 外 势 力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罪 。  


连结:
https://www.isd.gov.hk/nationalsecurity/sim/law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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