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a) |
就 聲 請 人 士 的 法 律 權 益 及 在 他 們 聲 請 期 間 提 供 程 序 指 導; |
(b) |
協 助 聲 請 者 填 寫 免 遣 返 保 護 表 格; |
(c) |
如 當 值 律 師 認 為 有 需 要 , 將 會 陪 同 聲 請 者 與 當 局 面 見; |
(d) |
為 那 些 被 入 境 事 務 處 拒 絕 的 聲 請 / 上 訴 個 案 , 進 行 評 估 其 申 請 呈 請 理 據 的 合 理 性; |
(e) |
為 那 些 具 有 合 理 申 請 理 據 的 個 案 / 上 訴 準 備 呈 請 書; |
(f) |
在 有 需 要 的 時 候 , 代 表 聲 請 人 出 席 呈 請 聆 訊; |
(g) |
協 助 聲 請 者 作 出 要 求 重 新 啟 動 免 遣 返 保 護 聲 請 或 在具 有 合 理 申 請 理 據 的 個 案 作 出 後 繼 聲 請; 及 |
(h) |
為 那 些 具 有 合 理 申 請 理 據 的 聲 請 人 士 在 撤 銷 決 定 及 反 對 通 知 書 準 備 呈 請 書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