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值律師服務 English 簡體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相連網頁 純文字
電話法律諮詢計劃
     
 
以 下 錄 音 祗 是 一 項 簡 略 介 紹 , 而 非 有 關 法 律 問 題 的 詳 細 資 料 。

你 在 進 行 任 何 會 有 法 律 後 果 的 行 動 之 前 , 請 先 請 教 你 的 律 師 , 或 到 就 近 的 民 政 事 務 處 , 要 求 面 見 免 費 法 律 指 導 計 劃 的 律 師 。



( 406 ) 僱 傭 條 例 - 長 期 服 務 金


粵 語 聲 帶      

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資 格

僱 員 可 根 據 以 下 情 況 , 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:

(一) 僱 員 替 同 一 個 僱 主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服 務 滿 五 年 或 者 以 上 , 而 又 非 因 為 犯 嚴 重 過 失 或 者 裁 員 而 被 解 僱 。

(二) 如 果 僱 員 替 同 一 個 僱 主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做 滿 五 年 或 以 上 , 因 健 康 理 由 而 辭 職 , 而 又 經 註 冊 醫 生 或 註 冊 中 醫 簽 發 證 明 書 , 證 明 僱 員 永 久 不 適 合 擔 任 現 時 的 工 作 。

(三) 僱 員 在 職 期 間 死 亡 , 如 果 符 合 上 述 年 資 的 要 求 , 家 屬 亦 可 以 領 取 長 期 服 務 金 , 領 取 的 優 先 次 序 係 配 偶 、 子 女 、 父 母 及 已 故 僱 員 的 遺 產 代 理 人 。

(四) 年 齡 在 6 5 歲 或 以 上 而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為 僱 主 服 務 最 少 五 年 的 僱 員 , 因 為 年 老 而 辭 職 。

(五) 以 固 定 期 限 的 僱 傭 合 約 及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滿 5 年 的 僱 員 , 如 果 在 合 約 期 滿 後 不 獲 續 約 , 可 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。 但 若 僱 主 在 合 約 期 滿 之 前 不 少 於 7 天 , 以 書 面 要 求 僱 員 續 約 或 以 新 合 約 重 新 聘 用 , 而 僱 員 不 合 理 地 拒 絕 該 項 要 求 , 則 僱 員 無 權 獲 得 長 期 服 務 金 。

僱 員 在 同 一 時 間 , 只 可 享 有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補 償 。

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計 算 方 法

以 下 是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計 算 方 法 :

(一) 月 薪 僱 員 , 滿 一 年 之 服 務 可 享 有 三 份 之 二 最 後 一 個 月 的 工 資 或 二 萬 二 仟 五 佰 元 的 三 份 之 二 , 以 兩 者 相 比 較 低 之 數 為 準 。

(二) 日 薪 或 件 工 僱 員 , 則 每 年 服 務 可 享 有 十 八 日 工 資 或 二 萬 二 仟 五 佰 元 之 三 分 之 二 , 兩 者 以 較 低 之 數 為 準 。 僱 員 可 在 他 最 後 工 作 的 3 0 個 正 常 工 作 日 中 選 任 何 1 8 天 工 資 。

未 足 一 年 的 服 務 年 期 則 按 比 例 計 算 。

僱 員 亦 可 選 擇 以 他 本 人 最 後 1 2 個 月 的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。

於 2 0 0 4 年 1 0 月 1 日 或 以 後 , 領 取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最 高 金 額 是 3 9 萬 及 所 有 服 務 年 資 均 可 以 計 算 。

至 於 在 1 9 9 0 年 6 月 8 日 前 1 2 個 月 內 平 均 月 薪 超 過 一 萬 五 千 元 的 非 體 力 勞 動 僱 員 , 服 務 年 資 可 以 追 溯 到 1 9 8 0 年 。

長 期 服 務 金 的 扣 除

如 僱 員 有 權 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, 而 :

(一) 一 筆 按 服 務 年 資 支 付 的 酬 金 或 一 筆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利 益 ( 非 歸 因 於 僱 員 供 款 的 部 分 ) 已 支 付 予 該 僱 員 ; 或

(二) 在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中 , 就 該 僱 員 持 有 一 筆 累 算 權 益 ( 非 歸 因 於 僱 員 供 款 的 部 分 ) , 或 該 筆 累 算 權 益 已 支 付 予 該 僱 員 ;

則 長 期 服 務 金 可 與 上 述 的 款 項 抵 銷 , 但 須 與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服 務 年 資 有 關 的 款 額 為 限 。

如 果 你 希 望 進 一 步 查 詢 有 關 條 例 , 可 致 電 由 「 1 8 2 3 電 話 中 心 」 接 聽 的 查 詢 熱 線 2 7 1 7 1 7 7 1 或 與 勞 工 處 勞 資 關 係 科 聯 絡 。

修 訂 日 期 : 二 零 一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二 日



國 語 聲 帶

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資 格

僱 員 可 根 據 以 下 情 況 , 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:

(一) 僱 員 為 同 一 個 僱 主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服 務 滿 五 年 或 者 以 上 , 而 又 非 因 為 犯 嚴 重 過 失 或 者 裁 員 而 被 解 僱 。

(二) 如 果 僱 員 已 經 幫 為 同 一 個 僱 主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工 作 五 年 或 以 上 , 因 健 康 理 由 而 辭 職 , 而 又 經 註 冊 醫 生 或 註 冊 中 醫 簽 發 證 明 書 , 證 明 其 永 久 不 適 合 擔 任 現 時 的 工 作 。

(三) 僱 員 在 職 期 間 死 亡 , 如 果 符 合 上 述 年 資 的 要 求 , 家 屬 亦 可 領 取 長 期 服 務 金 , 領 取 的 優 先 次 序 為 配 偶 、 子 女 、 父 母 及 已 故 僱 員 的 遺 產 代 理 人 。

(四) 年 齡 在 6 5 歲 或 以 上 而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為 僱 主 服 務 最 少 五 年 的 僱 員 , 因 為 年 老 而 辭 職 。

(五) 以 固 定 期 限 的 僱 傭 合 約 以 及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滿 5 年 的 僱 員 , 如 果 在 合 約 期 滿 後 不 獲 續 約 , 可 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。 但 若 僱 主 在 合 約 期 滿 之 前 不 少 於 7 天 , 以 書 面 要 求 僱 員 續 約 或 以 新 合 約 重 新 聘 用 , 而 僱 員 不 合 理 地 拒 絕 該 項 要 求 , 則 僱 員 無 權 獲 得 長 期 服 務 金 。

僱 員 在 同 一 時 間 , 只 可 享 有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補 償 。

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計 算 方 法

以 下 為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計 算 方 法 :

(一) 月 薪 僱 員 , 滿 一 年 之 服 務 可 享 有 最 後 一 個 月 的 工 資 或 二 萬 二 仟 五 佰 元 的 三 份 之 二 , 以 兩 者 相 比 較 低 之 數 為 準 。

(二) 日 薪 或 件 工 僱 員 , 則 每 年 服 務 可 享 有 十 八 日 工 資 或 二 萬 二 仟 五 佰 元 的 三 分 之 二 , 兩 者 以 較 低 之 數 為 準 。 (二) 僱 員 可 在 他 最 後 工 作 的 3 0 個 正 常 工 作 日 中 選 擇 任 何 1 8 天 的 工 資 。

未 足 一 年 的 服 務 年 期 則 按 比 例 計 算 。

僱 員 亦 可 選 擇 以 他 最 後 1 2 個 月 的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。

於 2 0 0 4 年 1 0 月 1 日 或 以 後 , 領 取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最 高 金 額 是 3 9 萬 及 所 有 服 務 年 資 均 可 以 計 算 。

至 於 在 1 9 9 0 年 6 月 8 日 前 1 2 個 月 內 平 均 月 薪 超 過 一 萬 五 千 元 的 非 體 力 勞 動 僱 員 , 服 務 年 資 可 以 追 溯 到 1 9 8 0 年 。

長 期 服 務 金 的 扣 除

如 僱 員 有 權 享 有 長 期 服 務 金 , 而 :

(一) 一 筆 按 服 務 年 資 支 付 的 酬 金 或 一 筆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利 益 ( 非 歸 因 於 僱 員 供 款 的 部 分 ) 已 支 付 予 該 僱 員 ; 或

(二) 在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中 , 就 該 僱 員 持 有 一 筆 累 算 權 益 ( 非 歸 因 於 僱 員 供 款 的 部 分 ) , 或 該 筆 累 算 權 益 已 支 付 予 該 僱 員 ;

則 長 期 服 務 金 可 與 上 述 的 款 項 抵 銷 , 但 須 以 長 期 服 務 金 的 服 務 年 資 有 關 的 款 額 為 限 。

如 果 你 希 望 進 一 步 查 詢 有 關 條 例 , 可 致 電 由 「 1 8 2 3 電 話 中 心 」 接 聽 的 查 詢 熱 線 2 7 1 7 1 7 7 1 或 與 勞 工 處 勞 資 關 係 科 聯 絡 。

修 訂 日 期 : 二 零 一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二 日



上 一 頁 返 回 頁 首



關於我們
當值律師計劃
免費法律諮詢計劃
電話法律諮詢計劃
家事法
土地法及業主與租客條例
刑事法
僱傭法
商務與銀行及售賣商品條例
公共及行政法憲法
環境法及民事侵權法
一般法律常識
港區國安法
免遣返聲請法律支援計劃
2023 年 報
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