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 下 录 音 祗 是 一 项
简 略 介 绍 , 而 非 有 关 法 律 问 题 的 详 细 资 料 。
你 在 进 行 任 何 会 有 法 律 後 果 的 行 动 之 前 , 请 先 请 教 你 的 律 师 , 或 到 就 近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, 要 求 面 见 免 费 法 律 指 导 计 划 的 律 师 。
( 104 ) 离 婚 後 的 一 般 问 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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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离 婚 後 , 双 方 要 面 对 以 下 几 项 问 题 : -
( 一 ) 子 女 的 抚 养 权 ;
( 二 ) 对 方 的 生 活 费 用 ;
( 三 ) 子 女 的 生 活 费 用 ;
( 四 ) 双 方 之 间 钱 财 如 物 业 的 分 配 。
假 如 双 方 对 以 上 各 项 不 能 达 成 协 议 , 就 要 交 由 法 庭 处 理 。
法 庭 处 理 子 女 抚 养 权 问 题 的 时 候 , 必 须 要 对 未 来 的 安 排 感 到 满 意 , 认 为 最 能 照 顾 到 子 女 的 利 益 。 离 婚 的 任 何 一 方 都 并 无 优 先 权 , 假 如 抚 养 权 交 由 其 中 一 方 , 另 一 方 通 常 有 权 在 合 理 范 围 内 接 近 子 女 。
离 婚 後 付 给 配 偶 的 生 活 费 多 少 , 要 取 决 於 多 项 因 素 , 包 括 双 方 的 经 济 状 况 、 个 别 的 需 要 、 以 及 双 方 的 赚 钱 能 力 。 赡 养 费 的 支 付 , 通 常 会 维 持 妻 子 死 亡 或 再 次 结 婚 。 法 庭 若 果 认 为 无 需 支 付 赡 养 费 , 就 不 会 发 出 命 令 。
子 女 的 生 活 费 则 视 乎 他 们 的 需 要 而 定 , 通 常 支 付 到 十 六 岁 为 止 , 但 假 如 身 体 有 残 缺 或 子 女 仍 在 接 受 教 育 , 可 以 延 长 到 二 十 一 岁 , 或 按 照 法 庭 指 示 而 定 。
付 与 配 偶 或 子 女 的 生 活 费 , 可 以 分 期 支 付 或 一 笔 支 付 , 甚 至 可 以 用 物 业 作 为 支 付 的 保 障 。
至 於 财 产 的 分 配 , 通 常 要 根 据 双 方 个 别 的 财 富 资 源 , 以 及 在 婚 姻 生 活 当 中 双 方 各 自 付 出 的 家 庭 费 用 多 少 而 决 定 。
离 婚 之 後 遇 有 情 况 改 变 ,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以 再 到 法 庭 , 申 请 更 改 以 前 所 作 出 的 任 何 命 令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