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 下 录 音 祗 是 一 项
简 略 介 绍 , 而 非 有 关 法 律 问 题 的 详 细 资 料 。
你 在 进 行 任 何 会 有 法 律 後 果 的 行 动 之 前 , 请 先 请 教
你 的 律 师 , 或 到 就 近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, 要 求 面 见 免 费
法 律 指 导 计 划 的 律 师 。
( 401 ) 雇 佣 条 例 - 法 定 假 日 、 休 息 日 、 有 薪 年 假
粤 语 声 带
享 有 法 定 假 日 的 资 格
根 据 雇 佣 条 例 , 不 论 雇 员 服 务 了 多 久 , 每 年 都 可 以 享 有 由二 ○ 二 二 至 二 ○ 三 ○ 年 由 十 二 天 逐 步 增 加 至 十 七 天 的 法 定 假 日 , 他 们 包 括 :
- 元 旦 , 也 就 是 一 月 一 日
- 农 历 年 初 一 、 年 初 二 、 年 初 三
- 清 明 节
- 劳 动 节 、 也 就 是 五 月 一 日
- 端 午 节
- 中 秋 节 翌 日
- 重 阳 节
- 冬 节 或 者 圣 诞 节
-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纪 念 日 , 也 就 是 七 月 一 日
- 国 庆 日 , 也 就 是 十 月 一 日
- 佛 诞 (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)
- 圣 诞 节 后 第 一 个 周 日 (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)
- 复 活 节 星 期 一 ( 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)
- 耶 稣 受 难 节 ( 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), 以 及
- 耶 稣 受 难 节 翌 日 ( 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三 ○ 年 一 月 一 日 ) 。
如 果 法 定 假 日 刚 好 是 雇 员 的 休 息 日 , 这 个 假 日 就 要 顺 延 一 天 。
在 法 定 假 日 工 作
如 果 雇 主 确 实 因 为 某 些 原 因 , 需 要 雇 员 在 法 定 假 日 工 作 , 雇 主 必 须 要 在 4 8 小 时 之 前 通 知 雇 员 , 并 在 法 定 假 日 之 前 或 者 之 后 6 0 日 内 , 安 排 另 定 假 日 予 雇 员 。如 果 双 方 同 意 , 那 么 法 定 或 者 另 定 假 日 的 3 0 日 内 任 何 一 日 , 可 订 为 雇 员 的 代 替 假 日 。
法 定 假 日 薪 酬
雇 员 如 果 在 法 定 假 日 前 已 经 按 连 续 性 合 约 为 雇 主 工 作 满 3 个 月 或 者 以 上 , 就 可 以 享 受 法 定 假 日 薪 酬 。法 定 假 日 薪 酬 的 每 日 款 额 , 是 相 等 于 雇 员 在 法 定 假 日 之 前 的 1 2 个 月 内 所 赚 取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资 。
享 有 休 息 日 的 资 格
所 有 按 连 续 性 合 约 受 雇 的 雇 员 , 每 七 日 都 可 以 享 有 不 少 于 一 日 的 休 息 日 。
休 息 日 分 为 固 定 性 和 非 固 定 性 。
固 定 性 休 息 日 即 是 雇 主 只 须 要 一 次 过 将 休 息 日 的 安 排 通 知 雇 员 。
非 固 定 性 休 息 日 即 是 雇 主 必 须 要 在 每 个 月 之 前 将 随 后 一 个 月 内 的 休 息 日 安 排 通 知 雇 员 。口 头 通 知 、 书 面 通 知 或 张 贴 雇 员 的 休 假 表 亦 可 以 。
如 果 雇 员 同 意 , 雇 主 可 以 另 定 休 息 日 去 替 原 来 的 休 息 日 , 另 定 休 息 日 需 在 同 一 个 月 的 原 定 休 息 日 之 前 或 在 原 定 休 息 日 之 后 的 3 0 日 内 。
休 息 日 工 作 的 安 排
如 果 遇 到 机 器 或 者 工 厂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又 或 者 因 为 紧 急 事 故 , 雇 主 可 以 要 求 雇 员 在 休 息 日 工 作 , 但 是 一 定 要 在 原 定 休 息 日 后 的 3 0 日 之 内 另 定 休 息 日 予 雇 员 。
如 果 雇 员 提 出 请 求 而 雇 主 又 同 意 的 话 , 雇 员 可 以 在 休 息 日 替 雇 主 工 作 。雇 主 亦 可 以 要 求 雇 员 在 休 息 日 工 作 , 而 雇 员 是 有 权 自 由 决 定 。
享 有 有 薪 年 假 的 资 格
雇 员 凡 按 照 连 续 性 合 约 为 雇 主 服 务 满 1 2 个 月 , 即 享 有 7 日 的 有 薪 年 假 。有 薪 年 假 是 需 要 在 随 后 的 1 2 个 月 内 享 用 。有 薪 年 假 的 日 数 是 按 照 雇 员 受 雇 的 年 资 逐 年 递 增 至 最 高 1 4 日 。为 雇 主 服 务 满 1 年 或 者 两 年 的 雇 员 , 每 年 就 可 以 享 有 7 日 的 有 薪 年 假 。以 后 每 增 加 多 一 年 的 服 务 年 资 , 年 假 就 会 增 加 1 日 , 直 至 服 务 满 9 年 或 者 以 上 , 就 可 以 享 有 1 4 日 。
年 假 日 期 应 该 由 雇 主 及 雇 员 或 者 他 们 的 代 表 商 议 后 指 定 。雇 主 至 少 要 在 假 期 前 的 1 4 天 用 书 面 通 知 雇 员 年 假 的 日 期 ; 如 果 双 方 同 意 , 可 以 给 予 较 短 的 时 间 通 知 。
雇 主 应 该 连 续 发 放 年 假 予 雇 员 。但 如 果 雇 员 要 求 , 雇 主 可 以 按 下 列 的 方 式 放 年 假 :
(一) 如 果 雇 员 的 年 假 日 数 不 超 过 1 0 日 , 可 以 将 不 多 于 3 日 的 年 假 分 开 放 , 其 余 的 年 假 就 要 连 续 放 。
(二) 如 果 雇 员 的 年 假 日 数 超 过 1 0 日 , 便 最 少 要 连 续 放 7 日 的 年 假 , 其 余 的 就 可 以 分 开 放 。
如 果 年 假 期 间 适 逢 有 休 息 日 或 者 法 定 假 日 , 这 些 休 息 日 或 者 法 定 假 日 即 当 作 为 年 假 的 一 部 分 , 而 雇 主 必 须 要 另 定 休 息 日 或 者 法 定 假 日 予 雇 员 。
年 假 薪 酬
年 假 薪 酬 的 每 日 款 额 , 是 相 等 于 雇 员 在 年 假 之 前 的 1 2 个 月 内 所 赚 取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资 。
如 果 你 希 望 进 一 步 查 询 有 关 条 例 , 可 致 电 由 「 1 8 2 3 电 话 中 心 」 接 听 的 查 询 热 线 2 7 1 7 1 7 7 1 或 与 劳 工 处 劳 资 关 系 科 联 络 。
修 订 日 期 : 二 零 二 一 年 九 月 三 十 日
国 语 声 带
享 有 法 定 假 日 的 资 格
根 据 雇 佣 条 例 , 不 论 雇 员 服 务 了 多 久 , 每 年 都 可 以 享 有 由二 ○ 二 二 至 二 ○ 三 ○ 年 由 十 二 天 逐 步 增 加 至 十 七 天 的 法 定 假 日 , 他 们 包 括 :
- 元 旦 , 也 就 是 一 月 一 日
- 农 历 年 初 一 、 年 初 二 、 年 初 三
- 清 明 节
- 劳 动 节 、 也 就 是 五 月 一 日
- 端 午 节
- 中 秋 节 翌 日
- 重 阳 节
- 冬 节 或 者 圣 诞 节
-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纪 念 日 , 也 就 是 七 月 一 日
- 国 庆 日 , 也 就 是 十 月 一 日
- 佛 诞 (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)
- 圣 诞 节 后 第 一 个 周 日 (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)
- 复 活 节 星 期 一 ( 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)
- 耶 稣 受 难 节 ( 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二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), 以 及
- 耶 稣 受 难 节 翌 日 ( 生 效 日 期 : 二 ○ 三 ○ 年 一 月 一 日 ) 。
如 果 法 定 假 日 刚 好 是 雇 员 的 休 息 日 , 这 个 假 日 就 要 顺 延 一 天 。
在 法 定 假 日 工 作
如 果 雇 主 确 实 因 为 某 些 原 因 , 需 要 雇 员 在 法 定 假 日 工 作 , 雇 主 必 须 要 在 4 8 小 时 之 前 通 知 雇 员 , 并 在 法 定 假 日 之 前 或 者 之 后 6 0 日 内 , 安 排 另 定 假 日 予 雇 员 。如 果 双 方 同 意 , 那 么 法 定 或 者 另 定 假 日 的 3 0 日 内 任 何 一 日 , 可 订 为 雇 员 的 代 替 假 日 。
法 定 假 日 薪 酬
雇 员 如 果 在 法 定 假 日 前 已 经 按 连 续 性 合 约 为 雇 主 工 作 满 3 个 月 或 者 以 上 , 就 可 以 享 受 法 定 假 日 薪 酬 。法 定 假 日 薪 酬 的 每 日 款 额 , 是 相 等 于 雇 员 在 法 定 假 日 之 前 的 1 2 个 月 内 所 赚 取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资 。
享 有 休 息 日 的 资 格
所 有 按 连 续 性 合 约 受 雇 的 雇 员 , 每 七 日 都 可 以 享 有 不 少 于 一 日 的 休 息 日 。
休 息 日 分 为 固 定 性 和 非 固 定 性 。
固 定 性 休 息 日 即 是 雇 主 只 须 要 一 次 过 将 休 息 日 的 安 排 通 知 雇 员 。
非 固 定 性 休 息 日 即 是 雇 主 必 须 要 在 每 个 月 之 前 将 随 后 一 个 月 内 的 休 息 日 安 排 通 知 雇 员 。口 头 通 知 、 书 面 通 知 或 张 贴 雇 员 的 休 假 表 亦 可 以 。
如 果 雇 员 同 意 , 雇 主 可 以 另 定 休 息 日 去 替 原 来 的 休 息 日 , 另 定 休 息 日 需 在 同 一 个 月 的 原 定 休 息 日 之 前 或 在 原 定 休 息 日 之 后 的 3 0 日 内 。
休 息 日 工 作 的 安 排
如 果 遇 到 机 器 或 者 工 厂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又 或 者 因 为 紧 急 事 故 , 雇 主 可 以 要 求 雇 员 在 休 息 日 工 作 , 但 是 一 定 要 在 原 定 休 息 日 后 的 3 0 日 之 内 另 定 休 息 日 予 雇 员 。
如 果 雇 员 提 出 请 求 而 雇 主 又 同 意 的 话 , 雇 员 可 以 在 休 息 日 替 雇 主 工 作 。雇 主 亦 可 以 要 求 雇 员 在 休 息 日 工 作 , 而 雇 员 是 有 权 自 由 决 定 。
享 有 有 薪 年 假 的 资 格
雇 员 凡 按 照 连 续 性 合 约 为 雇 主 服 务 满 1 2 个 月 , 即 享 有 7 日 的 有 薪 年 假 。有 薪 年 假 是 需 要 在 随 后 的 1 2 个 月 内 享 用 。有 薪 年 假 的 日 数 是 按 照 雇 员 受 雇 的 年 资 逐 年 递 增 至 最 高 1 4 日 。为 雇 主 服 务 满 1 年 或 者 两 年 的 雇 员 , 每 年 就 可 以 享 有 7 日 的 有 薪 年 假 。以 后 每 增 加 多 一 年 的 服 务 年 资 , 年 假 就 会 增 加 1 日 , 直 至 服 务 满 9 年 或 者 以 上 , 就 可 以 享 有 1 4 日 。
年 假 日 期 应 该 由 雇 主 及 雇 员 或 者 他 们 的 代 表 商 议 后 指 定 。雇 主 至 少 要 在 假 期 前 的 1 4 天 用 书 面 通 知 雇 员 年 假 的 日 期 ; 如 果 双 方 同 意 , 可 以 给 予 较 短 的 时 间 通 知 。
雇 主 应 该 连 续 发 放 年 假 予 雇 员 。但 如 果 雇 员 要 求 , 雇 主 可 以 按 下 列 的 方 式 放 年 假 :
(一) 如 果 雇 员 的 年 假 日 数 不 超 过 1 0 日 , 可 以 将 不 多 于 3 日 的 年 假 分 开 放 , 其 余 的 年 假 就 要 连 续 放 。
(二) 如 果 雇 员 的 年 假 日 数 超 过 1 0 日 , 便 最 少 要 连 续 放 7 日 的 年 假 , 其 余 的 就 可 以 分 开 放 。
如 果 年 假 期 间 适 逢 有 休 息 日 或 者 法 定 假 日 , 这 些 休 息 日 或 者 法 定 假 日 即 当 作 为 年 假 的 一 部 分 , 而 雇 主 必 须 要 另 定 休 息 日 或 者 法 定 假 日 予 雇 员 。
年 假 薪 酬
年 假 薪 酬 的 每 日 款 额 , 是 相 等 于 雇 员 在 年 假 之 前 的 1 2 个 月 内 所 赚 取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资 。
如 果 你 希 望 进 一 步 查 询 有 关 条 例 , 可 致 电 由 「 1 8 2 3 电 话 中 心 」 接 听 的 查 询 热 线 2 7 1 7 1 7 7 1 或 与 劳 工 处 劳 资 关 系 科 联 络 。
修 订 日 期 : 二 零 二 一 年 九 月 三 十 日